
按分离划分-税收方面
29 10 月, 20242024年9月6日第125号法令提高了编制简略和微观财务报表的规模门槛(从而修订了《意大利民法典》第2435-bis和2435-ter条)。
由于第16条第1款a项的修正 《民法》第2435-bis条第1款第125/2024号法令规定,未发行证券的公司在受管制的市场上交易 (即未上市公司)在第一年或其后连续两年不超过以下两个限额的情况下,可编制简短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5,500,000(以前€4,400,000)
销售和服务净收入:€11,000,000(以前€8,800,000)
年内平均雇员人数:50人(未变)
根据《民法》第2435-bis条第8款,编制简明财务报表的公司必须在连续第二年超过上述两个阈值时改用普通财务报表。
由于第16条第1款(b)项的修正 根据第125/2024号法令和《民法》第2435-ter条第1款的规定,未在受管制市场上发行证券且有资格编制简写财务报表的公司被视为微型企业 在第一年或之后连续两年不超过以下两个限额时(须遵守特定的简化财务报告制度):
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220,000(以前€175,000)
销售和服务净收入:€440,000(以前€350,000)
年内平均雇员人数:5人(未变)
仍然存在的情况是,根据《民法》第2435-ter条第4款,受益于其中规定的简化的公司必须根据情况以简写或普通形式编制财务报表,而这些财务报表连续第二年超过上述两个阈值。
汇总表
Micro:
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220,000(以前€175,000)
销售和服务净收入:€440,000(以前€350,000)
年内平均雇员人数:5人(未变)
简称:
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5,500,000(以前€4,400,000)
销售和服务净收入:€11,000,000(以前€8,800,000)
年内平均雇员人数:50人(未变)
2024年12月16日
CR